西藏自治区医保局召开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总结评估会
2024年1月10日上午,西藏自治区医保局召开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总结评估会。自治区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卫东出席会议并讲话。

图为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总结评估会现场

图为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总结评估会现场
会上通报了拉萨市、日喀则市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评估评审结果。拉萨市医保局、日喀则市医保局就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进展及成效进行交流。山南市、林芝市、昌都市、那曲市、阿里地区医保局就本(地)市下一步的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出了意见及建议。
会议指出,2022年自治区医保局确定拉萨市和日喀则市为我区医保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城市。自治区医保局出台了《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为全区医保基金使用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信用主体评价规范。拉萨市、日喀则市立足地方实际,积极探索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新思路、新途径和新方法,针对不同信用主体,形成了一系列配套制度,构建了相应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开展了不同主体的模型信用评价工作。
会议强调,医保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是医保基金常态化监管的重要基础,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应对信息不对称以及防范道德风险的重要制度安排。信用评价结果作为医保基金分配使用的主要标准,依据信用状况约束各利益主体的行为,能够实现对医保基金使用主体的分类监管和精准监管,对于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基金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一是两个试点城市要着手开展正式信用评价工作,强化评价结果应用,严格依法依规准确界定范围、规范失信名单认定,进一步固化试点成果,为我区全面铺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其他地市要按照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要求,提前谋划部署本地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积极向试点城市学习借鉴,建立工作专班、制度机制,制定指标体系,确保监管信用体系稳步有效推进。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力度积极探索,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医保基金使用诚信意识,逐步构建以法治为保障、信用管理为基础的新型医保基金监管格局。
自治区医保局相关处室、各地(市)医保局分管基金监管工作的领导、相关业务负责同志及从事基金监管工作的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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