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2-01-18 11:15:26 来源:医疗保障局 作者: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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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西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关于西藏自治区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藏委厅〔2019〕34号)精神,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于2018年11月组建,并于2019年1月7日正式挂牌。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副厅级),行政编制30名,内设机构6个(正处级)。局机关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待批复。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自治区党委对医疗保障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定医疗保障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自治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自治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制定自治区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自治区医疗保障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5.组织制定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自治区医疗保障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自治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自治区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自治区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自治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自治区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9.完成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机关设6个内设机构(正处级)。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处、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处、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基金监督处、政工人事处(机关党委)。

第二部分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9年全年财政拨款总收入325.38万元。

2019年全年财政拨款总支出325.38万元。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25.38万元,因属2019年新成立部门,无上年数据对比。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分大类说明金额及占比。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25.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121.91万元,占当年财政拨款37.47%;商品和服务支出25.29万元,占当年财政拨款7.77%,项目支出: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178.18万元,占当年财政拨款54.7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25.38万元。其中: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122.01万元,占总预算的37.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25.19万元,占总预算的7.74%;

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项) 178.18万元占总预算的54.76%。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14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1.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退休人员护工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25.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取暖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通讯补贴、车辆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5.3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2019年度暂无出国(境)计划安排。

我单位公务用车编制尚未下达,保有量1辆,系自治区财政厅调拨使用。2019年公务接待费1.13万元,具体接待批次、人数根据实际发生情况确定。

五、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2019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和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支出等。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2019年度收入预算325.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5.38万元,占收入预算的100%;其中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122.01万元,占总预算的37.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25.19万元,占总预算的7.74%;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项) 178.18万元占总预算的54.76%。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八、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325.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122.01万元,占总预算的3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25.19万元,占总预算的7.74%;项目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项) 178.18万元占总预算的54.76%。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19年度部门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5.29万元。

其中:办公经费10.13万元,会议费1.9万元,培训费0.6万元,公务接待费1.13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4.2万元,维修(护)费0.2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1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度当年财政拨款无政府采购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目前,局机关固定资产总值1698.42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总面积11466.84平方米,价值1571.21万元;公务车辆1辆,系自治区财政厅调拨使用,价值21.3万元;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 ,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其他固定资产价值105.91万元。我单位固定资产均为机构改革后从其他部门划转而来,其中从原区食药监局划转资产1672.59万元(房屋建筑物1571.21万元,通用设备101.38万元),从原区质监局划转资产(通用设备)4.53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升财政资金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运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推进预算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五)其他

我单位为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部门,人员均从其他部门(人社厅、原质监局、原食药监局)转隶组成,因人社厅“三定方案”未批复,财政部门只下达了原质监局和原食药监局转隶人员6人的预算经费,待人社厅转隶人员预算经费下达后,将及时补充并公开。

十、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截至目前,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无重点、重大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五、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反映医疗保障管理方面的支出。

六、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反映预算安排用于公有住房建设及尚未出售或不可售公有住房维修改造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下载: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预算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