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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作集采药品“进基层医疗机构、进民营医疗机构、进零售药店”政策宣传资料 (藏汉双语)和易拉宝展示架的 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11 12:39:08 来源: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作者: 分享到:


关于制作集采药品进基层医疗机构、进民营医疗机构、进零售药店政策宣传资料

(藏汉双语)和易拉宝展示架的

询价公告


为广泛宣传我区集采药品进基层医疗机构、进民营医疗机构、进零售药店(以下简称“三进”)工作提高社会各界对“三进”工作的知晓率和认可度,“三进”参加单位和广大群众印发《西藏自治区集采药品进基层医疗机构、进民营医疗机构、进零售药店”政策问答》(藏汉双语),对“三进”工作宣传资料印制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信誉良好、具备供货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报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制作单位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二、制作规格及数量

(一)宣传折页

印制规格:210mm×285mm200铜版纸,双面覆膜,压痕,约3500,含藏文翻译

印制数量:根据经费总额和报价情况,拟印制《西藏自治区集采药品进基层医疗机构、进民营医疗机构、进零售药店”政策问答》折页不少于20万册邮寄给各地(市)医保局。

)易拉宝展示架

制作规格:60cm×160cm画面规格58cm×160cm画面分辨率96dpi铝合金展架,1000字。

制作数量:根据经费总额和报价情况,拟制作《西藏自治区集采药品进基层医疗机构、进民营医疗机构、进零售药店”政策问答》易拉宝展示架不少于200架邮寄给各地(市)医保局。

三、项目资金预算

本项目资金预算7.7万元,费用涵盖宣传资料和展示架的制作、印刷、包装、运输(含运输至各地市)、藏文翻译等全部费用

四、供应商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具有印刷经营许可证(书报刊印刷)。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合同履行所须具备的专业技术能力,能按要求提供样品。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存在不良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要求

1.报价材料资料装订成册,并设置目录页,内容包括: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供应商已办理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3.履行合同所必须具备的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委托书、项目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6.编制详细报价表,包括项目分项名称、参数、单价、总价等有效信息,加盖公章。

7.报名单位承诺书(需承诺对全部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的符合性负责,如违反规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其他资料: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9.报价材料必须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及骑逢章,单独密封,在密封袋上标明单位名称、询价项目名称并加盖公章,密封件封口上应加盖骑逢章。

六、采购方式

询价。根据经费预算,按照制作规格,在宣传折页不少于20万册、易拉宝展示架不少于200的基础上,报价较低,制作较多的供应商中选。

七、价提交时间和地点

1.询价截止时间(报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6515日。

2.询价地点(报价材料递交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当热西路6号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药品采购服务管理中心112室。联系人:,联系电话:0891-6609950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所有供应商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经询价确定供应商并签订制作合同,询价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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