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及时反馈参保信息的公告
关于及时反馈参保信息的公告
有关退休人员:
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落实好《西藏自治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藏医保〔2022〕51号)要求,保障参保人员精准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我局对西藏自治区本级退休老同志医保参保信息进行了核实。经核查发现部分退休老同志医保参保信息存疑,且原参保单位及相关部门无法进一步核实该部分同志的准确参保信息。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参保人员个人权益,我局已对无法准确确认医保参保信息的人员予以医保“暂停”处理。请相关参保单位、参保人员,或其监护人员、继承人员在15个工作日内向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医保服务中心)反馈退休老同志准确医保参保信息。我局将根据实际情况恢复参保状态。公示期过后仍未反馈的,将终止相关参保人员参保状态。同时将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暂存至“个人账户资金专户”,待参保单位、参保人员或继承人提供准确参保信息后按规定做好后续相关工作。
如有疑问,请联系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结算部,联系电话:0891-6609963。
附件:无法核查准确参保信息退休人员名单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