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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购买“三项资金”专项审计服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18 19:50:29 来源: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作者: 分享到: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购买“三项资金”专项审计服务的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我局现需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开展2019年至2022年度中央转移支付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专项审计。选定方式为“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

一、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1.项目内容。拟向一家区外优质第三方社会审计机构购买审计服务。依据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委托,对自治区本级和七地(市)、县(区)医保部门2019年至2022年度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分配下达、管理使用、发挥绩效等方面进行专项审计,揭示资金使用管理和相关政策制度执行中的问题和风险隐患。重大事项追溯到以前年度和延伸审计相关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内,社会机构派遣的审计服务团队成员应不少于20名(其中,注册会计师不少于3名,其他人员应具有初、中级会计师以上资格)。

2.项目预算金额。审计服务费 61 万元以内。

3.项目服务地点。西藏自治区本级、七地(市)和74县(区)。

二、社会审计机构资质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及《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17条的有关规定: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社会审计机构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社会审计机构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证书;

4.提供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截图时间为:询价时间截止前10天内),以及近三年内无自治区财政等相关部门行政处罚记录。

    三、报名与选定方式

1.现场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有意向的社会审计机构持有效证件(资质条件证明)到自治区医疗保障局311,填报相关信息完成报名,免费领取《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2.选定方式。社会审计机构报价不得高于本次预算控制数(最终以磋商后服务经费总价为准),磋商小组集体审核社会审计机构资质、报价单、应标文件等资料,确定磋商结果,按得分高低顺序,取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人。

四、其他事项

1.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和公众号发布的为准。

2.项目联系电话:0891-6609879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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