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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18 10:25:00 来源:“国家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 作者: 分享到:

关于成立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藏医保党〔2019〕23号


局属各部门:

为切实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加强对主题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泽    丽  区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高    蓬  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成  员:张    庆   局办公室负责人

       刘 健 雄   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处负责人

       张    伟   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处负责人

       郑 雪 红   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负责人

  达娃仓决   局基金监督处负责人

       宋    波   局政工人事处(机关党委)负责人

  宋 卫 东   局自治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负责人

  平措曲珍   局自治区药品采购服务管理中心负责人

  霍 玉 平   局政工人事处(机关党委)副处级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工人事处(机关党委),宋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区党委关于主题教育的有关决策部署;按照《中共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实施方案》有序推进主题教育工作;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各部门主题教育工作有效开展;注重统筹安排,把开展主题教育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区党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做好医疗保障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把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功利主义的要求贯穿主题教育始终,防止“两张皮”,确保主题教育不虚、不空、不偏。

中共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