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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医保经办水平群众医保报销更加高效便捷
发布日期:2021-12-11 20:14:24 来源:医疗保障局 作者: 分享到:

提升医保经办水平群众医保报销更加高效便捷

今年以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持“我为群众办实事”,以“最多跑一次”和“放管服”为引领,聚焦群众医保领域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简化医保办事流程,拓宽医保办事途径,打造“贴心服务、暖心行动”的特色医保服务品牌,实现医保经办服务水平、办事效率、工作机制与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提升、共促进。

一是提升服务水平,群众办事渠道更加畅通。一是服务公开化。通过微信公众号将14大类34项医保经办业务办事指南进行公示,参保人员可及时了解掌握医保业务办理流程,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目标。主动公开自治区、地(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服务电话,方便群众咨询。二是流程标准化。按照医疗保障业务“四最、六统一”的要求,对全区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事项名称、编码、办理材料、办理时限、办理流程、设定依据等进行规范,统一业务表样,制定经办指南,切实规范全区医疗保障业务经办工作。三是信息可视化。将定点医药机构、门诊特殊病、医保药品目录、全区经办机构、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异地就医经办机构等9项业务纳入公共查询范畴,将个人参保、个人账户上账、异地就医备案等9项业务纳入自助查询领域,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医保动态信息。四是渠道多元化。在保留窗口办理、电话办理的基础上,依托西藏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开通居民登记缴费、异地就医备案等9项业务自主办理渠道,方便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办理医保业务。

二是优化经办流程,群众办事效率更加高效。一是精简办事材料。取消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证明,由经办机构通过中国政府网提供的“异地就医服务”微信公众号、国家异地就医平台查询或电话咨询等方式实现。取消异地就医审批,参保人员提交资料时后附异地就医相关证明材料即可,并充分利用既有的证明材料,无需单独出具。全面取消无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将原来申请生育保险待遇所需提供的10种材料减少至6种。意外伤害就医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医保待遇支付给非参保人本人银行卡、提交电子发票等情形的,提供《个人承诺书》即可。二是缩短办事周期。委托商业银行将医疗保险待遇直接支付给参保人员本人,有效解决了支付周期过长的问题。严格落实医保待遇审核结算支付不超过30个工作日的工作要求,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三是简化办事环节。调整转诊转院审批权限,由符合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出具意见即可前往内地就医,取消经办机构和单位审批环节。调整门诊特殊病认定权限,由符合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审核把关即可,取消经办机构审批环节。探索推行异地就医自助备案试点工作,取消经办机构审批环节。四是规范工作流程。实际工作中,坚持必须的资料依规收取,取消的资料坚决不要,无谓的资料必须取缔,形成手续齐全“马上办”、资料合规“立即办”、常规业务“一次办”的工作格局,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

三是创新工作机制,群众办事模式更加优化。一是实现系统互联互通。加强与人社、税务等医保业务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打通系统壁垒,实现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征缴、养老金发放等信息实时共享,参保单位不再单独申报退休人员个人账户上账基数,调整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上账频次,由原来的每周上账一次调整为实时上账,确保参保人员及时足额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二是探索业务联合办理。在医疗保障经办大厅和部分定点医疗机构设置大病(大额)保险服务窗口,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门办理。三是健全部门协同机制。加强与承保商业保险机构的联系,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开放数据端口,对接信息系统,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直接纳入“一站式”结算范围,努力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目标。截止2021年10月底,全区“一站式”结算53.15万人次,涵盖普通住院、门诊特殊病,总费用43.64亿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大额)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支付32.87亿元)。

利用信息化手段弥补基础薄弱难题,持续提升医保服务能力,让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