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29 18:19:06 来源: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作者: 分享到: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医保公共服务,强化公正文明执法,着力加强医保基金执法监管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普法宣传,法治医保建设取得较好成效,全区各族人民群众在医保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重点内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宪法、民法典以及区党委全面依法治藏委员会历次会议精神,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读书班活动,采取专家辅导、集中学习、交流研讨、个人自学等形式,及时学、深入学、反复学,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教育全局干部职工始终树牢法治思维,不断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任务分工和区党委全面依法治藏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情况

1.完善全面依法治藏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立法体系,以良法确保长治久安、促进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精神、新修订计划生育法,及时修订完善《西藏自治区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清理取消关于生育保险待遇申领须提交“结婚证”“生育服务证”、《就业失业登记证》、配偶无工作单位证明等事项,切实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流程,减少群众生育保险报销材料和审批环节。

2.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放管服”改革,持续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一是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动态完善《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行政职权目录》《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权责清单》,严格对照权责清单明确的职权范围开展工作、行使权力,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二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包括:异地就医患者无法提供异地就医证明,意外伤害就医患者无法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生育保险待遇报销无法提供“发票原件”,医保待遇支付到非参保人本人银行账户等实行承诺制,填写《个人承诺书》;藏药企业首次挂网产品无法提供有效的挂网价格依据证明材料的实行告知承诺制,填写《挂网产品申报承诺函》。三是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印发《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完成拉萨、日喀则市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评价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四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完成西藏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和西藏自治区一体化政务平台深度对接,实现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28个事项“一网通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变更、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等8项业务实现“跨省通办”。五是在拉萨市探索开展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全市通办”试点,参保人员就近选择医保经办窗口或代办窗口实现参保信息查询、个人账户支取等14项高频事项“全市通办”,切实做到群众办事线下只进一扇门、只到一窗口,群众医保经办事项等候时长平均减少60%。六是深入推进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及时开通改进作风狠抓落实意见建议留言板,建立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以群众呼声为第一信号,以群众需要为第一选择,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做到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在全国医保系统行风建设专项考核评价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3.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制定印发《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二是严格对照《医疗保障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引与文书样式》规范使用执法文书。制定印发《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领域行政执法裁量基准》,确保全区医保系统行政执法裁量基准规范统一。三是持续强化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研究制定《西藏自治区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重点任务分工清单》,健全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工作联席会议医保基金监管综合评价制度,将基金监管和打击欺诈骗保纳入全区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医保结算大数据筛查分析作用,实时掌握医疗机构结算数据,建立区、市、县三级联动核查机制,联合检察院、公安厅、卫生健康委等单位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全区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和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的通知》,全面铺开区本级及七地市飞行检查发现涉嫌违规金额2001万元建立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问题线索移交机制,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并移送1起重特大欺诈骗保案件

4.认真落实重大决策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有效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一是开展拟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专家评审论证。从全区医疗服务价格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名从事物价、医保、病案及临床等专业的专家对128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包括拟新增的13项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拟调整的28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论证。二是重大制度改革充分征求意见。在制定起草《西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实施意见(试行)》过程中,采取进村入户、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征集社会有关部门和群众意见建议。在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意见建议。三是对《关于医保支持藏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合理、合规和可行性、舆情影响等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四是持续推进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选聘西藏方诺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单位,指派5名专职律师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出具法律意见40条,为各项制度政策合法性公平性审查提供法律专业支撑,切实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

5.深入实施精准普法,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治氛围。一是推进宪法宣传实施。把宪法宣传教育作为首要任务,列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专题学习重点内容,邀请专家为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宪法专题讲座,坚持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专题讲座,就民法典主要内容及制定意义,重点就民法典合同编中关注度高且容易产生法律风险的问题进行专题辅导。三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主题为“安全规范用基金 守好人民‘看病钱’”医保基金监督集中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短视频大赛活动”,拍摄《冒名就医》《过度检验》《挂床住院》基金监管微视频等多种形式宣传《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在全区2023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述职评议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6.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法治监督体系,实现对行政权力的有效制约和法治工作的有效监督。一是加强执法工作监督。印发执行《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配合自治区司法厅行政执法监督处开展执法案卷评查。二是自觉接受人大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在规定时限内办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复率100%,答复满意率100%。及时向人大常委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报告全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情况,接受意见建议,狠抓工作落实。三是持续落实《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干部职工请销假管理规定(2022年修订)》《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禁业范围》等内控制度,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教育引导全局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四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印发《关于调整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的通知》《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全面推进落实医疗保障领域政务公开。

(三)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情况

一是对照执行《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备案管理办法》,全面推进医疗保障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备案管理,对《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二是2023年,自治区医保局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医疗保障系统法治队伍力量和专业水平与医保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建设目标要求还有差距,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专业能力不足。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以及区党委全面依法治藏委员会历次会议精神,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读书班活动。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严格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及时组织开展局内述法活动,制定印发《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2023年度)》《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等,进一步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具体举措,确保法治医保建设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层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三是强化队伍建设。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医疗保障领域法治建设,选派6名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培训并考核合格,全局共44人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2人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监督证》。着眼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持续选聘律师事务所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单位,专职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不断推动医保系统法治建设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四是强化普法宣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认真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等活动。五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医保领域减证便民服务。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医保治理体系。研究制定《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备案管理办法》4项法治建设制度。六是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及时向人大常委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报告全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情况,接受意见建议,狠抓工作落实,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全面落实政务公开,确保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2023年,累计解决群众诉求500余条(次)。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持续深化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宪法、民法典、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

二是真对照区党委依法治藏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自治区普法办2024年工作要点,结合医疗保障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三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深化西藏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应用,努力为全区广大医保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强化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看病钱”“救命钱”。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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