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医保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3-31 21:22:51 来源:医疗保障局 作者: 分享到: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年,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区党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认真贯彻落实区党委全面依法治藏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取得积极成效。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一是举办“建功新时代 奋进新征程——党的二十大专题辅导”读书班,把全面依法治国作为重要内容之一开展专题学习。二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围绕《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开展深入研讨。三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和重要指示精神等作为局党组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第一议题。四是健全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制定印发《中共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和《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学法普法责任清单(2022年)》并对照学习。

(二)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任务分工和区党委全面依法治藏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情况

1.依法凝聚抗疫共识情况。全区医保系统坚决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全面发挥医疗保障对疫情防控的支撑作用,助力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坚定落实“两个确保”,实行“先救治、后结算”,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二是做好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累计安排6.02亿专项预算资金指标。截至年底,拨付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5.46亿元,确保救治无忧、接种不愁。三是持续降低核酸检测价格。主动应对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动态调整核酸检测价格四是全力做好药品供应。按照“特事特办”原则,建立诊疗方案覆盖药品的集中采购“绿色通道”,持续协调各方做好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五是助力纾困解难。降低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率,2022年8月至10月,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

2.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情况。持续深化减证便民服务,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一是动态修订完善并严格落实《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按照“六统一”(统一事项名称、统一事项编码、统一办理材料、统一办理时限、统一办理环节、统一服务标准)和“四最”(服务质量最优、所需材料最少、办理时限最短、办理流程最简)原则,印发《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修订)和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修订)》(藏医保〔2022〕40号),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动态修订完善,对全区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名称、受理单位、服务对象、办理渠道、办理流程、办理材料、办理时限、查询方式、评价渠道等进一步规范统一。二是制定实施《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经办大厅“六项制度”实施细则》《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经办大厅服务规范》《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经办大厅窗口人员行为规范》,持续规范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窗口业务办理。三是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于意外伤害就医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经办服务事项,不再提供证明材料,由参保人员进行书面承诺,填写《个人承诺书》,直接予以受理。四是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变更、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备案等6项业务实现“跨省通办”。五是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老年优待就医绿色通道的通知》,进一步为老年人看病就医结算提供更便捷、更周全、更贴心、更直接的良好服务。

3.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印发《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分工方案》。一是规范政务服务场所平台建设。梳理编制了《拉萨三级政务服务大厅进驻事项清单》,包含《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中十二个主项二十八个子项全部政务服务事项,没有未进驻的负面清单事项。二是规范政务服务窗口设置。推行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综合柜员制”,实现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分办联办。推进实现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三级一窗通办”,切实做到群众办事线下只进一门、只到一窗,全力打造专区业务综合受办“样板窗口”。三是持续强化医疗保障执法监管。重点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以及利用高值耗材骗保等问题,加强医保基金常态监管,不断巩固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迎接国家医保局完成对我区3家定点医疗机构和1家经办机构的飞行检查工作。联合自治区公安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通过购买第三方机构专业服务,对区本级和5个地市大型定点医疗机构和部分经办机构开展2022年度医保基金飞行检查。根据国家医保局和公安部移交线索,责成属地医保部门配合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开展以“织密基金监管网 共筑医保防护线”为主题的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营造强大宣传声势、良好舆论氛围。召开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第二次联席会议和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座谈会,进一步推动形成综合监管、联合惩治、社会共治的基金监管长效常治机制。持续完善医保智能监管系统,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审核规则库建设和动态调整工作,上线使用监管审核规则904条,实现事前提醒、事中预警、事后审核,有效提高了医保基金监管和经办审核效能。在拉萨、日喀则两市启动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4.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情况。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认真落实重大决策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一是对拟新增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了专家评审论证,历时2天对拟新增的24项和拟动态调整的11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了论证。二是对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校正和规范,组织自治区人民医院、自治区藏医院、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和拉萨市人民医院专家进行了为期11天的评审论证,对我区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了进一步校正和规范。三是重大制度改革充分征求相关单位和民众意见。《西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实施意见(试行)》采取进村入户、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征集意见建议;《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充分征求各地市医保局、自治区卫生健康、民政、财政等相关单位和国家医保局的意见,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四是持续推进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选聘北京市大成(拉萨)律师事务所为我局2022年度法律顾问单位,指派3名专职律师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我局各项制度政策合法性公平性审查提供法律专业支撑,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

5.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一是强化行政执法机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对照《医疗保障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引与文书样式》规范制作执法文书。二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对已经参加自治区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培训、经考核合格领取了《西藏自治区行政执法证》并仍在执法岗位的人员换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监督证》。选派9人参加了自治区司法厅组织的2022年度第一期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培训并考核合格。全面核查全区医疗保障领域行政执法资格,全面落实“亮证执法”。

6.科学有效制约监督行政权力情况。一是修订完善《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行政职权目录》和《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权责清单》,确保无清单外行政职权。二是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严格落实《严禁干部职工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敛钱财的暂行办法》《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2021年修订)》《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干部职工请销假管理规定(2022年修订)》《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廉政风险防控手册》《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禁业范围》等规定。三是自觉接受监督。及时办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复率达100%,答复满意率100%。1名同志获全区提案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7.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情况。一是坚决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大力宣传贯彻《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推进《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规划》落地落实,实施《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贯穿到医保各项业务工作中,2022年4月,我局被评为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二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深化“遵行四条标准 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对获得和谐模范先进称号的寺庙以及爱国守法先进称号的僧尼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持续落实个人缴费补贴政策。为引导宗教界秉承光荣传统,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抵制一切分裂破坏活动贡献医保力量。三是及时办复网民留言,回应社会关切。2022年书面回复网民留言、咨询300余人次。

(三)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情况

一是对《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西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实施意见(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合法性审查。二是2022年,自治区医保局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专业能力不足。我局法治审核机构将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学习、培训力度,不断提升专业能力。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动态调整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医疗保障领域法治建设,部署重点工作,协调解决法治建设工作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制定《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2022年度)》并对照落实。三是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普法宣传、权责清单编制、完善医保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等法治建设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多次对法治政府建设、普法责任制述职评议以及相关专项普法任务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四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医保领域减证便民服务。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五是督查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局属各部门负责人依法行政,认真落实法治建设“一岗双责”,局党组书记在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局属各部门负责人“一对一”谈话时,对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进行专门监督提醒。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局属各部门负责人以及其他县处级领导干部年底向局党组书记进行书面述学述法述职,报告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学法守法用法等情况。六是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责任制。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常态化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宪法、民法典的学习宣传。

二是认真对照落实区党委依法治藏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自治区普法办工作要点。

三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努力为全区广大医保服务对象提供高效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

四是持续强化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看病钱”“救命钱”。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2022年,全区检查定点医药机构829家(次),追回和拒付医保基金4717.28万元。

特此报告。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