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2-12-19 17:22:47 来源:医疗保障局 作者: 分享到: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21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为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机关。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自治区党委对医疗保障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定医疗保障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自治区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自治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制定自治区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自治区医疗保障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5.组织制定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自治区医疗保障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自治区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自治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自治区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自治区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自治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自治区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9.完成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部门机构设置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机关内设机构6个(正县级)。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处、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处、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基金监督处、政工人事处(机关党委)。下属2个参公事业单位(正县级):自治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自治区药品采购服务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9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自治区财政安排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999.95万元,年初结转结余1478.94万元,合计收入51478.89万元。2021年收入数较2020年减少9187.88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2021年起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体检经费不再由我部门发放;二是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信息化建设)资金有所减少。

  

2021年预算支出38907.36万元,结转结余12571.53万元,支出数较2020年减少9676.82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2021年起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体检经费不再由我部门发放;二是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信息化建设)资金有所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自治区财政安排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999.9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27万元,占总收入的0.46%;卫生健康支出49627.38万元,占总收入的99.25%;住房保障支出143.30万元,占总收入的0.2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财政拨款支出38907.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1.69万元,占总支出的5.53%;项目支出36755.67万元,占总支出的94.47%

  

按政府收支科目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7万元,占总支出的0.48%;卫生健康支出38577.36万元,占总支出的99.15%;住房保障支出143.3万元,占总支出的0.3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自治区财政安排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999.95万元,年初结转结余1478.94万元,合计收入51478.89万元。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38907.3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7万元,占总支出的0.48%;卫生健康支出38577.36万元,占总支出的99.15%;住房保障支出143.3万元,占总支出的0.37%。合计38907.3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财政拨款支出38907.368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907.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7万元,占总支出的0.48%;卫生健康支出38577.36万元,占总支出的99.15%%;住房保障支出143.3万元,占总支出的0.37%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单位:万元)

  

                                                                                                                                                                                                                                                                                                                                                                                                                                                                                                                                                                                                             

决算数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86.7

210卫生健康支出

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

103.53

210卫生健康支出

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

21.91

210卫生健康支出

21012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的补助

21012019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的补助

2772.99

210卫生健康支出

21015医疗保障管理事务

2101501行政运行

1818.58

210卫生健康支出

21015医疗保障管理事务

2101502一般行政事务管理

265.78

210卫生健康支出

21015医疗保障管理事务

2101503机关服务

20

210卫生健康支出

21015医疗保障管

2101504信息化建设

3744.3

210卫生健康支出

21015医疗保障事务管理

2101505医疗保障政策管理

330.26

210卫生健康支出

21015医疗保障事务管理

2101506医疗保障经办事务

18420.77

210卫生健康支出

21015医疗保障事务管理

2101599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

11079.23

221住房保障支出

22102住房保障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

143.3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自治区财政共安排我局三公经费1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60万元),较2020年预算数增长71.08万元,增长原因为2021年自治区财政安排我局公务用车购置经费6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后运行维护费用相应增加;公务接待费5万元,较2020年预算数下降3万元,下降原因为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71.0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支出69.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26.4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43.52万元),较2020年支出数增加46.13万元,增长原因为2021年我局购置公务用车1辆,价值43.5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后运行维护费用相应增加;公务接待费1.11万元,较2020年增长0.21万元,增长原因为2021年公务接待4批次,接待人数64人,较2020年增加2个批次,接待人数增加24人,造成公务接待费用增长。2021年我局无因公出国()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当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 注

合 计

101

71.07


1.因公出国()

0

0


其中:(1)因公出国()团组数

0

0


(2)因公出国()团人数

0

0


2.公务接待费

5

1.11


其中:(1)公务接待的批次


4


(2)公务接待的人数


64


3.公务用车经费

96

69.96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6

26.44


(2)公务用车购置数

60

43.52


(3)公务用车保有量


7


  

  

六、2021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2151.69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225.86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局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201.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47.3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554.43万元。

  

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069.5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069.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207号)精神,我局积极开展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及时安排部署各部门按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认真查找可能影响绩效目标实现的管理薄弱环节,研究解决方法和措施。二是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2021年,印发了《关于建立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通报制度的通知》,建立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通报制度,定期对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向全局进行通报。出台了《自治区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建立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制度,明确了绩效管理考核工作责任分工。另外,建立了自治区医疗保障部门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日常协调机制,规范绩效指标设置、实时信息反馈、成果运用等工作程序。三是加强部门项目预算绩效“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做到项目申报有审核,资金测算有明细,重点工作有保障,执行过程有监控,绩效偏差有分析、有整改,评价结果有运用。

  

2021年,我局对部门预算项目60项支出(含结转结余、本年追加等项目)进行了全覆盖绩效自评,其中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作为重点评价项目,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有关要求完成了评价,评价得分99.99。通过绩效评价发现,202160项预算项目中有20项支出预算执行进度未达到80%,存在主要问题:一是受疫情影响,区外调研、区内培训、邀请国内专家评审等项目未能按计划实施,如:乡村振兴工作经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查与调整工作经费;二是由于工作原因,无法按原计划组织实施,如:区医保局业务档案在建项目、医保规财法规工作经费、区医保局第三方审计机构服务;三是由于项目执行和验收时间跨年,导致一年内无法完全达到执行目标,如: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主要用于西藏医保信息化平台建设)、区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办委托服务。

  

另外,对于绩效评价结果“差”的项目,在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中予以审减,及时制定了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压缩区外调研、区内培训项目预算投入,尽量通过线上调研、培训、评审完成工作目标;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努力克服工作困难,积极推进项目实施;三是转变预算观念,完善绩效管理,对跨年度执行项目调整预算申报年度,强化“事前评估”,细化绩效目标设置,尽量确保服务类项目执行年度与预算年度相适应;四是加强技术支撑,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力量,完善医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体系建设,提高绩效评价质量。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无扶贫资金。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截止20211231日,我单位无政府债务。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21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财政安排预算资金15648万元,支出15647.99万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9.99分。

  

2021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54000021T000000008388-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填报人:

索朗次仁

联系方式:

6609835 

主管部门:

116-医疗保障局

实施单位:

116001-医疗保障局机关

是否公开:

网址:

 

资金构成()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资金总额:

156480000

156480000

156479928.12

10.00

100

10

其中:财政资金:

154680000

156480000

156479928.12

 

100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

 

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制度性安排。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体系,确保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病有所医”。

完善了医疗保障“三重体系”建设,有效保证了参保人员大病患者就诊权益。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年度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实际完成值

完成率

分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大病参保人数

280

万人

300.23

100.%

15

15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年度大病保险投入

15648

万元

15647.99

100.%

10

1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年度人均保费标准

52.16

/人年

52.12

99.92%

15

14.99

政府采购市场价格波动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全区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

定性

高中低

 

1

10

1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有效减轻产生大额医疗费人员经济负担程度

定性

高中低

 

1

10

1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理赔时限

15

个工作日

15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节约财政资金的目标完成程度

定性

好坏

 

1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防止大病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发生情况

定性

好坏

 

1

5

5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定性

好坏

 

1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参保人员满意度

90

%

90

100%

5

5

 

合计:

100

99.99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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