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召开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
实施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图为发布会现场
11月12日,《西藏自治区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相关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如期召开。
今年6月23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税务局等16部门联合印发了《西藏自治区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截至2025年10月底,全区基本医保参保人数354.35万人,创基本医保参保人数新高,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为实现病有所医、病有所保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也为防止因病返贫、因病致贫兜牢了安全防线。
为鼓励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加强自我健康管理、连续参保缴费,从根本上更好维护全体参保人的利益,确保基金平稳运行,《实施意见》明确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和基金零报销人员,采取相应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激励措施。
据悉,2026年西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240元和400元两个档次。这样核算下来我区居民每天只需1.1元,就可以为自己一整年的医疗费用提供一份稳定安心的保障。
西藏自治区税务局与会人员表示将配合自治区医保局巩固和提升全民参保质量,推动医疗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另外,2026度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自2025年11月1日开始至2026年1月31日结束,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为保障大家的医保权益,请广大西藏自治区居民及时足额参保缴费。
西藏自治区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郑雪红

西藏自治区医保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处处长 张庆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副处长 黄黎宏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新闻处四级调研员 徐卓
网站首页
藏公网安备 54010202000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