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遴选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预算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我局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开展西藏自治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西藏自治区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西藏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补充保险、西藏自治区全区在藏户籍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西藏自治区母婴住院补充医疗保险、西藏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西藏自治区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等预算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招标代理机构参与遴选,并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委托西藏自治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预算项目招标代理工作。
二、招标代理机构资质条件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及《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17条的有关规定: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提供《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时效要求:公告时间截止前10天内)。
3.提供项目响应文件(评审现场提交)。
三、报名与选定方式
1.现场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机构持有效证件(资质条件证明)到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服务中心107室,填报相关信息完成报名。
2.选定方式。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排名第一潜在参与遴选的代理机构为候选人。
3.联系人 伦珠曲宗 0891-6609877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