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医保
定点零售药店位置更新工作的通知
各地(市)医保局: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推进定点药店医保药品价格监测比较更好惠及参保群众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12号)要求,自治区医保局搭建了“西藏医保便民医药价格比价平台”,比价平台在测试运行中发现个别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位置信息不够准确,给参保患者精准获取药店信息带来困难。为进一步发挥“西藏医保便民医药价格比价平台”作用,确保参保人员能够便捷、准确地获取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信息,切实服务参保人员,现就做好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位置更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是所有已纳入医保定点的零售药店,均需对药店位置信息通过“西藏医保便民医药价格比价平台”进行核实,如无问题请忽略;如位置信息不准确,请通过纬度查询后及时更新信息(操作步骤详见附件)。
二是请各地(市)医保局督促属地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务必于2025年7月12日前完成位置信息更新工作。
做好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位置更新工作,对于保障参保人员权益、提升医保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请各地(市)医保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确保辖区内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及时落实位置更新相关工作。落实中如有政策疑问,请与自治区医保局价采处联系,信息更新问题请咨询技术人员。
附件:西藏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位置信息更新流程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9日
(价采处联系人及电话: 姬生贺 0891-6609827)
(技术人员及电话: 卢人杰 18229926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