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藏自治区医院纳入西藏自治区区本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公示
关于西藏自治区医院纳入西藏自治区
区本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西藏自治区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相关规定,经审核西藏自治区医院申报材料,并履行实地评估、系统验收等规定程序综合评定合格后,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与该医疗机构协商谈判并签订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版),现予以公示。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地址 |
1 | 西藏自治区医院 |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拉贡大道72号 |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