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藏自治区医院拟纳入医保服务协议医疗机构的公示
关于西藏自治区医院拟纳入医保服务协议医疗机构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西藏自治区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相关规定,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组成专家组对西藏自治区医院申报材料进行了核查、并对医疗设施设备及相关系统进行了实地评估,经综合评定结果为合格,拟将西藏自治区医院纳入签订医保协议医疗机构名单,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自治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进行举报投诉。
举报投诉电话:0891-6902907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