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公告公示
西藏自治区医保数据“两结合三赋能”建设项目造价评估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19 10:27:29 来源: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作者: 分享到:

西藏自治区医保数据“两结合三赋能”建设项目造价评估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拟对西藏自治区医保数据“两结合三赋能”建设项目造价评估服务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诚邀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范围

   (一)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医保数据“两结合三赋能”建设项目造价评估服务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内容:

序号

产品(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采购预算

采购内容及具体要求

1

西藏自治区医保数据“两结合三赋能”建设项目造价评估服务

1

10万元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项目完成期:20天。

    (五)成果提交地点: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指定地点。

(六)提交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的西藏自治区医保数据“两结合三赋能”建设项目造价评估报告。评估机构需确保评估全过程受控,出具的评估报告须符合采购人要求和相关管理规定,并对出具的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有效性负责。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的条件;

   (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项目分包和转包;

   (四)近三年内无自治区(省、直辖市)级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记录;

   (五)具备软件造价评估机构服务能力等级证书。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正常休息),上午0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

   (二)获取地点: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办公楼304办公室

   (三)获取费用:无。

   (四)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时提供);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经办人为委托代理人时提供);

   4.提供软件造价评估机构服务能力等级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上述资料及证件应在有效期内,相应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时间:2024年8月29日下午16:00前;

  (二)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9日下午16:00;

  (三)递交地点: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办公楼304室(拉萨市城关区当热西路6号);

  (四)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29日下午16:00;

   (二)会议地点: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办公楼315室(拉萨市城关区当热西路6号)。

六、信息发布

本项目的相关信息仅在“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s://ylbzj.xizang.gov.cn/)”上发布。

人: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址:拉萨市城关区当热西路6号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891-6609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