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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再次发布购买第三方专项审计服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08 19:06:36 来源: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作者: 分享到:

根据有关规定,我局现需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2019年至2020年度保险项目专项审计,选定方式为“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

一、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1.项目内容。委托两家社会机构对2019年至2020年期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商业补充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补充保险、全民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母婴住院医疗补充保险、驻村驻寺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六项保险的项目合同履约情况和理赔案件的原始单据、转账凭证等资料进行审查,对案件理赔对象进行电话回访,准确核定保险项目风险调节金数额,并揭示保险项目管理和相关政策制度执行中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按险种出具保险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并对审计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项目预算金额: 20 万元以内,各标段10万元以内。

二、供应商资质条件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及《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17条的有关规定: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证书;

4.提供在“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截图时间为:询价时间截止前10天内),以及近三年内无自治区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记录。

    三、报名与选定方式

1.现场报名。自本报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带上有效证件(资质条件证明)赴自治区医疗保障局311室,填报相关信息完成报名,免费领取《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2.选定方式。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本次预算控制数,磋商小组集体审核供应商资质、报价单、应标文件等资料,确定磋商结果,按得分高低顺序,取前两名为第一、二标段中标人。

四、其他事项

1.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西藏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和公众号发布的为准。

2.项目联系电话:0891-6609879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