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请第三方开展2018年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理赔数据核查的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我局现需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2018年度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理赔数据核查工作,聘请选定方式为“询价”,现予以公告。
一、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1.项目内容。赴承保公司现场核查理赔案件原始单据、财务转账凭证、案件支出明细、合同等,出具核查报告,对核查确认过的理赔案件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项目预算金额:3万元以内。
二、供应商资质条件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及《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17条的有关规定: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证书;
4.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截图时间为:磋商时间截止前10天内)。
三、报名与选定方式
1.现场报名。自本报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带上有效证件(资质条件证明)赴自治区医疗保障局311室,填报相关信息完成报名。
2.选定方式。以三家以上供应商的报价为基础,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询价小组综合评价打分,分数进行高低排序,取得分最高者为第一聘请候选人。
四、其他事项
1.公告期限:自本报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西藏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和公众号发布的为准。
2.项目联系电话:0891-6609879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11月5日